住房無疑是人們重要的財產,根據上述法律規定,住房可以作為個人的抵押財產。但是,由于人們對住房抵押貸款認識上的誤區,使得
住房抵押貸款難以開展,給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。因此,住房
抵押貸款申請有哪些注意事項?
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內容:
這種說法是錯誤的,因為銀行的住房抵押
貸款是為了降低
貸款的風險,如果用于抵押的住房有缺陷,那么銀行收回貸款的風險就會增加。
所以,被用作抵押的財產必須滿足幾個條件:
(1)用作抵押的財產原來沒有抵押關系;
(2)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(包括配偶)的明確同意;
(3)抵押人能夠提供按合同償還貸款的資格和能力證明(例如,工資收入、固定資產等,如果是企業,還必須提供該公司一年的相關業務)。
沒有房產就不能辦理房屋按揭貸款。
這種說法是錯誤的,因為他們沒有可以申請第三方抵押貸款的財產。第三人抵押,是指貸款申請人在申請貸款時,經第三人同意,并由第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保證,將第三人名下的財產作為抵押財產,為自己貸款提供擔保。
第三方按揭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:
(1)擔保人必須為16歲至65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。
(2)擔保人必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,如身份證或戶口本。如果保證人是已婚的,必須提供結婚證書,未婚證明也是必要的。
(3)擔保人如實提供
個人信用報告,證明其有無負債,有無良好的信用記錄。
(4)擔保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,并自愿為借款人提供擔保,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幫助償還債務。
房子被抵押之后,無家可歸了。
這種說法是錯誤的,因為只要借款人在房屋拍賣之前就還清了欠款和利息,那么基本上你就不會無家可歸。借款者將房屋作抵押,使用權仍歸借款者所有,當貸款還清,抵押解除,房屋仍歸借款者所有。當然,在抵押期內,如果房產有重大變動,需要及時通知銀行,并得到銀行的允許才能操作。或者借貸不能按時還清,銀行也會先催收,催收了半年沒結果,銀行才會放棄催收,然后向法院提起訴訟,在執行過程中,法院才會拍賣抵押房屋。
只要是房子就可以辦理貸款。
這句話錯了,因為上市房產和抵押房產概念不一樣。大家都知道,非上市房產由于變現能力較弱,因而不具備抵押資格,但由于各銀行控制風險的手段不同,對抵押房產的要求也不同,特別是所處的地段、戶型等,更偏愛落座于市中心位置;有的還比較看重房屋類型,商鋪、寫字樓等全部不收,只接受普通住宅。所以,一家銀行可能會給你一個這樣的回答,而另一家銀行可能會給你一個同樣的回答,因為銀行沒有自有房產,肯定更難把房子抵押出去。
貸款時,房產評估值越高,額度越好。
銀行規定,房屋抵押貸款額度為房屋評估價值的70%,也就是說,房屋的評估價值越高,獲得的貸款額度就越大,所以有人片面地認為,房屋的評估價值越高,其實不然。若房地產的估價明顯高于其實際價值,銀行就會認為這一行為是在欺騙,并拒絕給它貸款。
房子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。
實際上,這樣的說法是可行的,不是危言聳聽,首先二次抵押加強了擔保方式,更容易獲得貸款;其次,隨著時間的推移,房產抵押部分可以降低貸款金額,空置部分可以轉為現金,以支持企業營運資金;第三,房產增值部分可以轉為現金。一般來說,銀行會以風險高、產權處置難等各種理由拒絕二次抵押,但目前,有的銀行已經推出了二次抵押貸款業務,而且流程比較簡單,不過利息比普通銀行要高,這也是業內大家都明白的道理。